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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光署集团有限公司如皋港区货物运输投标文件澄清函

      栏目:企业公告 发布时间 :2021-03-23

      1 、项目名称 :光署集团有限公司如皋港区货物运输招标

      2 、招标编号:RGGJ-ZB-02-2021001

      3、招标单位:光署集团有限公司

      4、发件人 :光署集团有限公司

      5 、收件人:各投标单位

      6、澄清内容:

      招标单位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5条《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》以及第24条《投标书的澄清》的要求,请各投标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供自2018年以来独立承担过类似项目(散货货物场内运输业务)的业绩证明资料肆套(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,原件备查)。

      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 年03月30日下午14时整,递交地点为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757号歌斐中心31楼光署集团有限公司,联系人蒋长斌,电话18917060170 。

      以上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,在招标单位将书面文件发出至各投标单位报名时所留的地址后生效。

      各投标单位逾期送达的、未送达指定地点的,招标单位将予以拒收 。未送达的,招标单位将视为该投标单位无类似项目业绩。招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一章第25.3条的要求,视为该投标单位的标书为实质性不响应作废标处理 ,投标人不得对不符之处进行更改而使其招标文件变为响应 。

       

       

      招标单位:光署集团有限公司

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年3月23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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